应藏在书房放下书袋,应答道:“好的,辛苦你了。”
辛苦?确实辛苦了。
小九在袖子里反复摩挲被割伤的手指。
上一世到现在,他已经许久地没有进过厨房,一顿晚餐他从申时就开始准备,一直忙到了酉时。
傍晚降温,小九将菜都放在锅里的米饭上保温。小九掀开锅盖,脸臭臭的,伸手去端菜。
滚烫的温度霎时传达到指尖,小九连忙将手抽回来,再一看,指尖已经烫红了。
“怎么了?”应藏恰在此时踏进厨房的门,见他垂头捧着手,不由得看过去。
只见他的指腹一片泛红,指节间还隐约可见几处新鲜的伤口,可怖的伤口在漂亮的手上,实在惹眼。
“你的手伤到了?”应藏皱眉,“处理过了吗?还疼吗?”
小九不是孟初九那个沉迷于男色而奉献一切的傻子,他有伤口也不会藏起来,反而会展示。
“切菜的时候割了两下。”小九面上浮现出几丝恰到好处难为情与委屈,不明显,却更动人,“不用处理,慢慢就好了,就是有点疼。”
应藏道:“你不要动了,稍等。”
他走出厨房往卧房走去。
“哼。”小九脸上的神色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,冷冷地看着他走进卧房的背影,嗤笑一声,“虚情假意。”
“不许这么说公子!”脑残粉孟初九立刻不开心,“明明是你笨!”
说话间,应藏从卧房走出来,手里还拿着一只小小的瓷瓶。
他说:“把手伸出来。”
小九看了他一眼,手掌在应藏面前伸直。
应藏拔掉小瓷瓶的塞口,道:“有点疼,别怕。”说罢轻轻磕了磕瓶身,在伤口处倒上白色的药粉。
他垂着眼,厨房并不明亮的油灯的光打在他的眉眼上,浓墨重彩,显得异常深邃。使他凌厉五官气势中和是他的沉稳且温和的气质,看着就给人无限的心安。
小九的注意力不自觉被他吸引,忽地,手指伤口上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,他没有丝毫防备,惊呼了一声,手掌也瞬时缩了回来。
“金疮药是有些刺激。”应藏解释道,然而见他泪眼朦胧地捧着手,又想到他是为自己做饭而受伤,心也软了,“我看看。”
“疼。”小九可怜巴巴地将手递过去。
两道伤口上都充分被药粉覆盖,应藏放心了。秉持着非礼勿动的君子之礼,他没有碰他的手,只轻轻地吹了吹,“马上就会痊愈了。”
温热的风拂在手指上,小九看进他正抬眼时的漆黑双眸,心脏蓦然漏了一拍,连忙往后退了一步。
他也不清楚是什么感觉,只觉得不想面对,低声道:“……好。”
菜是由应藏端出锅,再端上桌子。准备碗筷,盛饭,他也一并包揽,“以后我来准备晚餐,你把手养好。”
哥儿的手是他们的第二张脸,应藏觉得很重要。
小九以为自己听错了,“啊?”
应藏道:“嗯。”
因为手上有药粉,稍微动一下药粉都会洒出来,小九合起掌心,笑了笑:“公子,我去找一块布把手包起来,你先吃饭,我即刻就来。”
“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