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这有甚麽麻烦?」凛说,「你可以用幻术把我们的相貌都改变一下,变得和本地人一样不就可以了,很简单的。」
「简单你个鬼,」琼恩反驳,「我怎麽可能准备这麽多幻术?」
琼恩一行共是六个人,除了凛之外,其他五个都是标准的「外地人」相貌,而凛又是要通缉对象,所以结果就是六个人都要易容。每人消耗一个法术,就是六个法术,而且幻术是有时间限制的,必须定期补上,否则就像灰姑娘的魔法,午夜一过露出原形,那就更糟糕。这样一来,琼恩至少需要每天准备十七八个幻术才够用,这显然远远出他的能力范围,他又不是幻术师。
「不是有能够让所有人同时改变相貌的幻术麽,叫甚麽来着,高等掩饰?还是群体映像伪装?」
「那两个都可以——问题是我都不会。」
「切,这点小事情都做不到,还自称是巫师呢。」
「……先,我没有自称巫师,我本来就是;其次,你不也是巫师吗,你行你上啊。」
「人家才不喜欢幻术呢,」凛哼了一声,「鬼鬼祟祟,藏头露尾,一点都不坦诚。」
是啊是啊,所以火球术最好了,直来直往直截了当,还有甚麽比它更坦诚呢。琼恩忍不住在心里吐槽,但还是没有说出口,「别说这些废话了,」他说,「想想办法解决问题吧。」
「就知道你不能指望,所以我早就有所准备,」凛招了招手,「塔姐姐,来帮个忙。」
维若拉走过来。
琼恩这一行六个人,如果算上珊嘉的话,有四个巫师,其中三个都是高阶巫师。所谓「高阶巫师」,并不是甚麽职称或者头衔,只不过是一种比较普遍认可的划分标准,一个巫师能够凝成真名,就算是跻身「高阶」的行列,否则就属於「低阶」。高阶巫师未必比低阶巫师更能打,但能够触摸到更内层的魔网,通常也就意味着更广博的涉猎,掌握更多的法术——不过有时候也会遇到特例,比如像凛这种奇葩,专精塑能学派的火焰魔法分支,对其他法术都不甚了了,也不热爱学习。假设说常用的法术有一百种,一个受过正规专业教育,刚刚从魔法学校毕业的巫师,大概能掌握其中三十种到四十种,琼恩能掌握五十种左右(他是专精变化学派,放弃了很多法术),而凛能够熟练使用的估计不到十种,简直是巫师界的耻辱。
维若拉就不同了,作为传道巫师,她或许不是特别能打,但涉猎绝对广博,又有历代传道巫师的资料库做支持,堪称是一本会走路的魔法百科全书。连她都不会的法术,这世界上或许有,但绝对不多。
转眼之间,琼恩等人就全部变了模样,一个个都成了最标准的彻森塔人,不仅仅是面容丶身材和肤色,连服饰都换了。琼恩对着镜子自照,於是他看见了一个卷丶黄皮肤的中年男人,身材高大,面部线条坚硬,黑色的长胡须编成十几个螺旋,还闪闪地泛光,明显是洒着金粉。「还不错,」琼恩说,「就是这个胡须,是不是太夸张了点。」
「这是必须的,」维若拉解释,「胡须洒着金粉,说明你有神王的血统。有这个身份,可以免受很多骚扰,而且可以合理合法地娶四个妻子——否则谁看到你带着这麽多年轻女孩一起都会很奇怪的好吧。」
「彻森塔不是一夫一妻制吗?」琼恩问。
费伦大陆幅员辽阔,国家众多,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传统,婚姻制度也各不相同。绝大部分人类王国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,当然,你有钱有权有势,有本事包养一堆外室情人,那是另一码事。恩瑟和彻森塔也是如此,现实如何且不论,反正法律是明确规定一夫一妻,只有在某些特别情况下——例如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——才能另娶一位妻子。
「你说的那是『凡间的法律』,神王是神非人,不受凡间法律限制,」梅菲斯说,「神王的子嗣後裔,被认为是半神半人,也有相应的特权。」
神王完全不受法律限制,可以拥有任意数量的配偶,他们又没有不孕不育的苦恼,自然留下很多後裔。与中土诸神不同,神王后裔并不会继承到丝毫的神力,绝大多数都和普通凡人无异,只有极少数幸运者,或许是生变异,会与生俱来一些奇特的能力。但因为血统的关系,他们仍然受到普遍的尊重和敬畏,拥有各种各样的特权,一出生就身居高位,成为贵族丶领主或者祭司。
彻森塔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脱离了神王的统治,但一些历史传统仍然还是保留下来。现如今,神王后裔早已经没有天生高贵的身份,在政治上与平民百姓无异,但仍然享有某些特权,例如男性能够娶四个妻子即是其一。其实早期的时候,神王的女性後裔也可以有四个丈夫,但後来随着历史演变时间推移,男性的力量占据了上风,女性的这个权利就被取消了。